长期以来社会对职业教育有个普遍的认知,即职业教育是低层次的教育。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删除普职分流的提法,修改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因地制宜即各地普职招生比例不搞一刀切,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情况,合理规划本地区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
推进普职协调发展,说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打破职业教育的学历天花板。
启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以来,目前全国共有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2所,职业本科在校生人数12.9万人。
为进一步扩大职业本科教育规模,除了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之外,职业教育法还为另外两个方向的探索预留了空间:
一是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
二是在专科层次的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
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学校学生的发展通道,给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