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职业教育法》修正案,从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同等地位全方位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外部环境。
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有非常大的必要性。
再一次将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与乡村振兴联系到一起,精准助力乡村人才振兴,让农业农村充满生机与活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财政部门应按照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的客观需要,科学测算各级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以及与现有投入水平之间的差距,为财政性经费投入政策、学费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等政策提供基础依据。
明确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和比例,压实各级政府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执法检查重要内容。
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健全职业教育经费多元投入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合力,积极支持职业教育领域的营利性办学,鼓励社会资本以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并享有相应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