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中职小学教育
中职农村医学等专业
根据有关规定,涉及临床医学、教育、公安、司法涉警类等高职专科专业为国家控制专业,纳入行政审批事项。
撤销中职小学教育专业,引导有关学校转设幼儿保育专业;
撤销中职农村医学专业,引导有关学校进一步优化医药卫生类专业结构,加强布局婴幼儿托育、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等大健康相关专业。
根据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撤销防火管理、森林消防等公安类国控专业,在安全类中设置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