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团管理办法
1.组织管理架构
1、合唱团设三个基本声部,即女高声部、女中声部,女低声部。由于合唱排练的演唱基础较薄弱,目前排练以简单的两声部作品为主,现设合唱团学生团长一名负责组织与通知合唱团各项事宜;声部长各三名,负责组织各声部单独训练与考勤。
2、合唱团选曲、练唱、排练及演出等艺术事物由学校和系部领导下达任务,辅导教师负责组织排练
2.出勤、请假制度管理
1、每次排练由各声部长记录本声部团员出勤情况,填写出勤表、分为出席、请假、缺席三档;团员务必准时签到,签到后自觉占到自己所在合唱位置,准备排练。
2、有事请假需在规定排练时间至少提前一天向声部长和班级班主任请假,说明原因,经声部长和班主任批准后请假有效。
3、严禁迟到早退,无故迟到者一次扣5分,统计在期末考评中。无故不参加排练者,一次警告,两次严重警告,三次无故不排练者退出合唱团。
3.合唱团声部管理
1、团员所属声部的划分全权由艺术指导老师做专业评定,主要考核一下几个方面:乐感、音色、音域和音准等;
2、非特别情况,如未经许,团员不可随意调换声部。
4.训练要求与管理
(1)团员训练时,应做到态度认真,按辅导老师的要求习唱每首练习曲目,严禁排练期间接打电话。
(2)各声部长应认真负责,主动带领声部队员熟练本声部乐曲,按辅导老师要求将本声部乐曲练到最好。
(3)团员对训练或者负责人以及老师的意见及建议可以在休息时间或训练完毕后向各声部长反映,各声部长与负责人在训练完毕后集结总结讨论训练得失,讨论团员提出的意见。
(4)团长和各声部长负责好排练期间场地秩序,不允许其他人打扰排练。
(5)每位合唱团成员都有责任和义务爱惜训练场所的设施和设备,保持训练场所卫生,不将个人垃圾和废弃物带进或遗留在训练场所。